临武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
2022-10-19 16:57:2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临武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邝东昱 | 作者:胡恒珲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755

近日,由于长时间干旱少雨,临武县森林火灾事故多发。临武县森林公安局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依法进行查处,对造成森林火灾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10月12日傍晚,临武县花塘乡东村村民邝某在开荒山地上燃烧杂草枯树,打算种树,邝某自认为有隔离带不会引发山火,于是点燃枯树之后便离开了现场。好在村民和防火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将火扑灭,这才没有酿成森林火灾。

花塘派出所副所长邓友军介绍,虽然邝某燃烧杂草枯树没有引发森林火灾,但是构成了重大的安全隐患,如果发现不及时,后果不堪设想。

据民警调查,邝某拒不执行临武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,构成重大安全隐患,公安机关对邝某依法行政拘留。

无独有偶,10月11号下午三点,临武县水东镇黄泥坪村的李某为了出行方便,在山路旁燃烧了一堆竹子,没想到引发了一次森林火灾。

目前,李某因涉嫌森林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。

根据临武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要求,今年9月15日至2023年4月30日为禁火期,禁火区域为全县范围内所有林地,重点地区及林区实行全年禁火。截至目前,县森林公安局共侦破失火案件5起,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;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案件6起,依法行政拘留6人。民警提醒,当前,全县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,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,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将追究法律责任

责编:邝东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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